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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民商事审判的政治意识问题

发布日期:2025-07-07 来源:贵州子元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 字号:    

近年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但经济运行面临一些新的困难挑战,一些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上升。因此,民商事审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仅从商事类案件量看,2018年商事类案件为376万余件,到2022年达到625万余件,5年来案件量几乎翻了一番,全国法院仅2023年上半年就收案342万件,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交易结构日益复杂,交易关系相互嵌套,交易链条明显拉长,导致涉诉纠纷法律关系性质认定困难。多个市场主体相互牵连,涉众型案件多发高发,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些案件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合理预期和市场主体信心。与民商事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民商事审判的理念,以及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还明显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例如,还存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到位,把讲政治与讲法治割裂开来,缺乏“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实践意识和能力的问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三个效果”顾此失彼,能动司法理念未走深走实的问题;一些干警不善于依法利用证据规则、释明权查明事实真相,不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而满足于“走程序”“走过场”;有些法官在适用法律时,还缺乏对法律精神、立法目的的深刻理解,缺乏对法律体系、历史演进的综合考量,或望文生义,或片面理解,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对法律的适用与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与人民群众的朴素公平正义观相悖。一些民商事裁判文书,要么简单武断得出结论,更谈不上法理情相融合,要么沉迷于长篇大论、自圆其说,而脱离法律真谛、社会现实甚至案件事实,在“头头是道”中迷失司法公平正义之根本要义。

面对困难与挑战,面对短板与弱项,民商事审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理论上的高度清醒保持政治上的高度自觉。一是要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精思细悟中磨砺理论素养,在深学细照中升华思想境界,在知行合一中锤炼党性忠诚,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全面提升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分析判断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以及错综复杂的法律现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自觉,从“从法治上办”的本领和担当。二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和最根本的政治规矩,落实到民商事审判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具体环节中,确保将党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进民商事审判现代化的强大效能。民商事审判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要真正吃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精神,确保民商事审判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民商事审判不折不扣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要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更加自觉地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更加准确地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待,更加清醒地看到民商事审判与人民群众期待存在的较大差距,以“如我在诉”的司法良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去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去办理每一件民商事审判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四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彻底甩掉所谓“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的思想枷锁和“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激发能动履职的强大动力。在学习借鉴域外法律时,即便是对一些技术性的规范,也要去粗存精,考虑是否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而不应不加辨别地奉为圭臬、照搬照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必须立足我国具体实际、立足我国的价值共识,去回答民商事审判中的时代之问、中国之问,充满自信地去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民商法问题。事实上,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我们有许多成功解决中国法律问题的理论构建和生动实践。例如,在国家是城镇土地唯一所有权人的情况下,通过在法律上创设可以出让及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法定物权的方式成功解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这一主要市场要素的流转问题,充分体现出了中国人的法律智慧。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独立成编而构建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人格权法学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关于需要审批的合同效力定位、违法合同的界限把握、合同僵局的破除等疑难问题明确的相关规则,亦为世界民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我们要善于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养分,立足中国国情,强化使命担当,充满自信地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法学理论观点、司法实践观点,逐渐构建起自主的法律话语体系、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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