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的国家政策,广州和深圳及周边的城市逐步成为世界化大都市,吸引很多外国友人来华留学和工作,甚至在这里落地生根,组织家庭。
据广东省政府的统计,截至2020年4月,广东常驻外国人11.7万,2019年从广东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共有726万多人次,出境的有736万多人次。
极强的包容性、便捷的公共建设和深厚的历史文化是外国友人选择广州和深圳的原因,同时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产生纠纷和矛盾,涉外民商事诉讼越来越多。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外国友人需要注意: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权利能得到保障吗?
中国民事法律的立法基础就是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中国法院对外国人的什么事情有管辖权?
中国法院有属地管辖权,除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只要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都有管辖权。
外国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吗?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所以能自己进行诉讼,但不能委托自己国家的律师在中国诉讼。
外国人能用自己本国语言诉讼吗?
中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和文字。聘请一个能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涉外律师非常重要,由于日常的用语与法律用语区别很大,往往一些小的翻译或者沟通差误就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国外的证据能作为中国法院认可证据使用吗?
经公证和认证在境外形成的证据可以作为中国法院认可的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不仅仅是外国,在广州深圳还有大量的涉港澳台的民商事诉讼,同样是属于涉外纠纷,也同样需要注意上面的几点。